简松年律师行在 1993 年初成立中国事务部。自此,本行于国内积极参予多项民事及商业事务。本行与多家位于中国不同城市的律师事务所保持紧密合作,并与多位资深中国律师建立伙伴关系,作为本行顾问,为香港及国内客户提供法律服务。
于 1995 年 5 月,本行在广州开设本行在中国的第一个代办处,及于 2002 年 1 月在深圳开设本行在中国的第二个代办处。 目前,本行拥有 3 位获得中国司法部颁授「中国委托公证人」资格的律师。
本行中国事务的范围包括 :
中国委托公证人提供国内使用公证文书
香港及海外客户于中国的民商事务
中国企业透过香港公司融资
协助中国企业提升公司管治水平
中国楼盘发展及销售
透过香港公司设立中外合资及外资独资企业
协助中国企业设立合法转移利润机制
中国遗产继承及子女收养
委托国内本行顾问律师代表客户处理国内商业纠纷仲裁及诉讼事务
联络
广州代办处:
方媛小姐(主管)
手提 : (86) 1390 2257 815 电话 : (86) 20 8335 0833
图文传真 : (86) 20 8331 1456 |
深圳代办处:
方媛小姐(主管)
电话 : (86) 755 8398 1205
图文传真 : (86) 755 8255 307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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